烟台14岁少年“打黑工”被室友嘲笑 刀杀1人扎伤4人

27.04.2015  10:53

  水母网4月27日讯 (YMG记者李俊玲通讯员张岩刘力萍) 2013年12月,14岁的小磊跟老乡来到烟台县市区一家印刷公司“打黑工”,和他一起住在公司宿舍的还有小张等5人。这5个人欺负小磊年纪小,经常在一起拿小磊开玩笑,嘲笑他,这让小磊非常反感,小磊逐渐对他们起了杀意。小磊最反感的就是小张,他觉得此人狂妄自大,言语一再突破自己的容忍底线。小磊在室友嘲笑时先是选择了隐忍,然后默默地开始预谋犯罪,暗藏杀机。

  2014年1月,小磊悄悄在夜市买了一把刀,准备杀小张,但一直没敢下手。他上网搜索“利用日用品制作毒气”的方法,想趁室友熟睡之际进行毒杀,事后却发现没有效果。

  过了几天,小磊再次趁5名室友熟睡之际,持刀扎向小张的脖子,将其当场扎死。为了杀人灭口,小磊还想扎死其他4人。但他扎小张时动静过大,4个室友都被惊醒了。慌乱之中,小磊分别将这四个人扎成轻伤、轻微伤不等。然后,小磊留在洗手间,点上烟,静待归案。最让人惊讶的是,杀人前,他上网详细查过相关法律,他知道未成年人犯罪不会被判死刑,因而更加无所忌惮。

   检察官寄语:

  小磊的案件再次说明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要性,家长和社会都有责任帮助他们健康成长,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在家庭教育方面,家长应避免采用“唯分数论”的教育模式,而应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关注孩子的情绪及心理健康方面。在学校教育方面,教师不但要教好书,而且要育好人。对于孩子来说,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学校度过的,人际关系也主要是在学校培养的,很多性格上的瑕疵也会在学校暴露。在面对“问题学生”时,教师应履行德育职责,以“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心态,抓好学生的心理成长问题”,而不是听之任之,任其发展。

  还有,就是要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管理,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随便辍学,严格查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尽量给孩子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坏境。(文中姓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