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方案》的通知
鲁食药监法函﹝2015﹞76号
关于印发《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方案》的通知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学习。
附件: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方案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8日
附件:
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的通知》(鲁府法字﹝2015﹞49号)要求,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部署,以增强法治理念、提升法律素养为目标,加强对省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
二、学习对象
省局机关、稽查局全体人员,其他直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三、学习方式
采取集体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学习的实效性,通过公共法律知识题库巩固学习效果,组织参加省法制办举办的视频宣讲和专题讲座。
公共法律知识题库可从省局网站法制处“相关下载”板块下载,辅导视频将在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山东省政府法制网”(网址:www.sd-law.gov.cn)法制视窗栏目定期更新,供参考学习。
四、学习内容
1.宪法。
2.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
3.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五、时间安排
8月中旬至11月中旬。
六、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将学习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处理好工学关系,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法任务。
2.确保学习效果。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重点放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突出问题上来,强化法律素养和法治理念,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并做好迎接省法制办抽查测试的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