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宪法日开展宣传增强师生宪法意识

04.12.2014  17:17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青岛理工大学师生响应《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

      法学教研室教师迟姗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并从加强宪法的权威和健全宪法实施机制的角度入手,彰显了执政党依法治国的决心。迟姗表示,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日对于青年大学生树立宪法权威、强化宪法意识是很有意义的。

      土木学院以“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为主题,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宪法日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认真做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影响、有实效。

      土木1210班的杜丰音同学参加完主题班会后说:“通过学习活动,了解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很多同学都知道宪法,但是不知道宪法具体对哪些内容作了规定,尤其是不了解这些规定对于我们青年大学生作为公民的意义。现在我和身边的同学对宪法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要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尊严,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大学生记者站学生记者程润芝表示,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各种法律法规均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宪法还可以约束部门利益及公权力,充分保障公民权。“宪法并不是远在天边,而是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程润芝说。

      通过开展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旨在让师生懂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校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外遵守法律法规,争做一个守法的合格公民,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基础。(青岛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