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部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近日,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等3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以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通知》指出,本次系列宣传活动宣传重点是: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义务,宣传宪法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法律基础,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和规章赖以产生、存在和变更的法律依据,进一步强化“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实施”理念。二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解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广泛宣传“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任务和重大举措,宣传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三是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加强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的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实施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宣传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依法治省法治实践健康发展。四是全面展示“六五”普法成果。广泛宣传本地本部门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省规划,服务改革发展,推进依法治省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广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在助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中做出的积极贡献,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探索“法德共进”路径、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通知》明确,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六项活动:一是认真组织收看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 CCTV 201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二是在山东法治网·齐鲁普法网开设“12·4”宪法日主题宣传栏目,解读新中国宪法历史沿革、基本精神、核心内涵,展示全省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成果,采取播放各地“六五”普法专题片,放映检查验收工作视频等方式,系统回顾“六五”普法成就。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充分运用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开展上述活动;三是命名第二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四是采取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举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普法考试、宪法主题班会、征文活动、演讲比赛等形式,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宪法教育;五是积极参加全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征集展播暨第十二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法治宣传教育动漫征集、百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大赛等活动;六是指导各级各类媒体,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刊播宪法宣传主题公益广告;在政府服务大厅、银行网点、加油站、医院等窗口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开展“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屏幕,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广场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播放学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确保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及早安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加大力度,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要结合各自实际,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各类传播载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覆盖面。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更多运用以案释法、析理说法、法律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不断增强工作吸引力、感染力。要把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