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增4家全国监督检查示范单位

06.01.2015  13:14
    近日,国家局下发《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的通知》(国粮检〔2014〕264号),我省滕州、寿光、莱西和临沂市荣获第四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称号,我省国家级示范单位数量达到13家,居全国第一位。     今年,为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粮、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我们组织开展了以“抓队伍、强素质、重实效、树形象”为主题的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深化年活动。省级层面,重点抓引领督导,省局制定印发了《全省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深化年活动方案》和《全省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深化年活动考核标准》,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并通过严格标准、调研指导、组织交流等形式,营造浓厚工作氛围,推动示范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县级层面,重点抓执法实践,各市、县(市、区)均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部署,在完善监管制度、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管手段、创新执法方式上下功夫,特别是通过扎实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粮食收购专项检查、“转圈粮”整治专项检查、涉粮案件查处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把能力提升真正落实到工作实践中。经过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共同努力,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深化年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是粮食执法社会效果提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监督检查工作愈加重视,在编制、经费等方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了粮食部门的地位和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全省17个市和131个县(市、区)全部设立粮食执法机构,成立粮食执法队122个,配置粮食执法车144辆,2014年落实专项执法经费790万元。二是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共开展监督检查5015次,检查粮食经营企业18069个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026例,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的数量、质量均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三是示范单位引领作用提升。我省自2010年起开展了规范化执法示范县创建活动,全省已有93个县(市、区)达标,淄博市淄川区等13个单位荣获全国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这些单位积极发挥了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带动了全省监督检查工作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