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查处6家养鸭户违法排污案件

23.06.2015  19:49

  日前,临沂市罗庄环保分局现场查处部分养鸭棚违法排污案件,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将其中6起案件移交至罗庄公安分局,依法对高某某等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底,罗庄环保分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罗庄区褚墩镇部分养鸭棚未配套建设任何治理设施,养鸭粪便及冲刷废水或排放至沉淀池中,或直排入土坑,未采取任何防漏措施,涉嫌采取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拍照、录像取证,对嫌疑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因以上养鸭户违法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涉案高某某、孟某某、胡某某、张某某等被行政拘留10日。 

  据检测,很多养鸭棚所排污水COD的浓度可达上万毫克每升,氨氮的浓度可达上千毫克每升,可以说一个养鸭棚的污染超过一个化工厂。传统养鸭业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远大于短期的经济利益,罗庄环保分局呼吁广大养鸭户自觉遵守全区的养殖政策,积极采用环保养鸭新技术,做到既能发家致富又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