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出台反家庭暴力实施意见 建立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

29.11.2016  02:31

近日,日照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妇联七家单位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对各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主要涉及《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教育、家暴受害者的特殊保护、施暴者的惩治等内容。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 把反家暴法作为全市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好各自的普法责任,强化反家暴工作的业务培训,推动反家暴法有效贯彻执行。 二是明确惩治要求。 意见》结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职能分工,提出了不同环节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办理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规范家庭暴力案件接处警程序,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给予书面告诫,预防家庭暴力再次发生。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和探索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或“家事审判庭”,为审理家庭暴力案件建立维权绿色通道,对违法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快审快结。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家庭暴力案件不立案侦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对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中作出的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抗诉。 三是做好家暴受害者的帮扶救助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反家暴庇护所,对家暴受害人提供庇护和其他必要的临时性救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目前日照市已建有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和反家庭暴力庇护所,在“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前夕,市公安局又制定出台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告诫制度的适用对象、原则和范围,统一了家庭暴力告诫书的格式。反家暴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家庭暴力的预防、干预、救助等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对于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平安日照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日照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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