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保局约谈19家排放超标企业

20.05.2016  16:27

  5月19日,淄博市环保局约谈19家排放超标企业。1—4月份,这19家企业污染物超标达260次。

  超标企业分布在5个区县,分别是:临淄区5家,高新区4家,淄川区3家,博山区和桓台县各2家,张店区和沂源县各1家。高新区超标次数达到113次,排在第一位。紧随其后的是博山区,超标次数97次。

  从企业超标看,万杰焦化91次,金晶玻璃43次,傅山焦化42次,鑫港燃气40次。另外15家超标企业分别是:山铝热电厂、坤升热电厂、岭子热电厂、卡普尔陶瓷、万杰热电厂、周北热电厂、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中石化股份齐鲁分公司第二化肥厂、临淄热电厂、齐鲁第一化肥厂电厂、隆盛钢铁有限公司、天源热电、张钢制铁铸管、药用玻璃公司、淄博热电。

  这些企业超标的原因,主要有对环保法法学习不够、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没有建立应急预案等方面。此外,一些企业管理松散粗放,有的甚至对在线监控设备做手脚,对数据造假。淄博市环保局局长于照春表示,针对在线数据造假问题,环保局已请网警部门介入调查,一旦查出此类问题,将依法进行严惩。

  于照春对企业提出三点要求:企业环保责任体系要抓紧建立起来,月底前报到区、市环保局;抓紧建立应急预案;一定要强化管理。

  于照春表示,今后绝不搞下不为例。企业如再出现超标,有案底记录的,要停产治理。停产治理期间,按法律法规规定,环保部门给企业贴封条。如果停产整改后恢复生产了仍不达标,就要报请政府依法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