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轩世家公司回应:包工头携款跑路引发的连锁反应

04.08.2015  19:02

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庆东表示,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装修公司的施工人员跑路,装修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而施工人员则属于个人诈骗行为。至于其诈骗进而引发业主到店搬东西,继而导致的后续结果,主要是公司危机处理能力的问题。该施工人员不需要对后续结果承担责任。

  宸轩世家公司相关负责人刚先生表示,施工人员卷款跑路问题之前已经报警,警方正在进行调查。

  目前,部分业主更希望能够退款。业主能否如愿呢?对此,山东邦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庆东表示,如果确有证据证明装修公司不能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可以解除合同。

  不过目前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能够继续为业主进行装修,郭庆东表示,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有进行详细约定,那么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按照《合同法》,装修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在这类合同中定做人(即业主)的权力比较大,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