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个单位25名个人因对环保违法问题监管履职不力被问责情况的通报
针对近期发生的环保违法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现将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邹城市纪委监察局因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履职不力,导致2家企业环保违法问题一直未能解决等问题,责令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向邹城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邹城市经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俊岩诫勉处理,给市经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节能办主任樊佃东行政记过处分,对田黄镇人大主席潘伟通报批评。邹城市经信局给市节能办资源节约科科长韩崇伟行政记过处分。邹城市田黄镇人民政府给田黄镇环保站站长黄卫东行政警告处分。
日照市环保局因莒县环境监测站、日照科建环境监测中心在对有关企业环保措施验收监测工作中验收结论不准确的问题,对莒县环境监测站、日照科建环境监测中心通报批评。莒县纪委因莒县辖区有关企业存在未配套治污设施等环境违法问题,对刘官庄镇党委书记徐延杰、镇长单伟杰,陵阳镇党委书记孙传国、镇长季英臻进行约谈;对刘官庄镇党委委员蒋为光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刘官庄镇环保办主任张瑞廷党内警告处分;对陵阳镇副镇长田中意诫勉处理,给陵阳镇环保办主任周绪全党内警告处分。莒县环保局对县环境监测站站长崔慎民诫勉谈话,对时任项目负责人毛珂霞通报批评。
德州市德城区纪委、监察局因辖区内企业存在违反环保法规非法生产问题,对天衢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妍进行诫勉处理,给予天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肖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天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郭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天衢街道办事处于赵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后赵村党支部书记赵连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天衢工业园党政办公室主任齐国兴撤职处分,给予天衢街道办事处组织科科长李培楠撤职处分,给予天衢街道办事处于赵管区书记张宝光撤职处分。
德州市陵城区纪委、监察局因对环保工作监管不力、存在“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等问题,给予德州市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合作区党工委委员、魏集管区书记蔡吉兵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魏东村党支部副书记魏有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德州市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合作区安监办主任(兼环保办主任)赵健淇行政记过处分。
上述问责事件,充分暴露了有关单位、人员对环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仍然不高、履职监管仍然不到位、有关企业仍然存在违法生产现象。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从上述问责中深刻汲取教训。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精神,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事关改革发展、事关稳定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实际行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表看齐。要认真履行环保责任,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环保工作不力、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问题突出涉及的地区、单位、个人,严肃查处问责,决不姑息放纵。要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坚决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推动我省环保事业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