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对粮食主产区的内生性利益补偿
高度重视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不仅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大局,而且事关区域协调发展和代际平衡。这种补偿不仅包括传统的反哺性补偿,还应包括着眼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的内生性补偿。尤其在区域发展新格局和全国主体功能区划框架下,只有充分重视对粮食主产区内生性利益补偿的机制安排,促进政策驱动力与市场原动力的有效对接,才能推动主产区在我国工业化新一轮浪潮中实现粮食安全与经济发展协调推进的良性循环。
粮食主产区
迫切需要内生性利益补偿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予粮食主产区奖励和补助,有力地增强了粮食主产区综合生产能力,推动了全国粮食产量连年增长。但是,由于农业比较效益持续下降,农业的弱质性以及长期形成的“城市中心”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造成农业既难以有效地吸纳外部生产要素的持续投入,又难以有效防范生产要素的外流。而农村生产要素外流的加剧,又进一步强化了农业的弱质性。也因此,“产粮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尴尬怪圈至今没有从根本上打破。
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尤其是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加快,粮食主产区不仅面临水等资源短缺的资源约束,而且面临区域竞争格局日趋激烈的发展挑战,因此,粮食主产区的利益波动必须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但由于现阶段我国总体上“以工补农、以城带乡”能力仍然有限,因此,如果这种补偿仅仅依靠传统的简单的转移支付已难以奏效,而必须在加大对粮食主产区转移支付力度的基础上,构建起粮食主产区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内生性补偿和激励机制。
内生性补偿是提升
粮食主产区自生能力的根本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方式可分为反哺性补偿和内生性补偿两种:反哺性补偿是受益对象直接提供给主产区的补偿,包括中央财政的纵向转移支付和主销区对主产区的横向转移支付等;内生性补偿就是基于市场机制的对主产区的间接的利益补偿。
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中,反哺性补偿和内生性补偿是互相联系、互为补充。因为,反哺性补偿主要是直接“补血式”的方式,以收入补偿为主,更多地强调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作用;而内生性补偿主要是间接“造血式”的方式,着眼提升主产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以要素补偿为主,更多地强调用市场手段配置资源的作用。
一般来说,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初期阶段要以反哺性补偿为主,加大收入补偿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服务体系培育,力求尽快改变主产区基础设施薄弱和公共服务滞后的局面;中期阶段要反哺性补偿和内生性补偿并重,进一步完善机制、调整政策,在不断加大并稳定反哺性补偿力度的基础上,加大要素补偿投入,强化对主产区自我发展能力的培育;后期阶段要以内生性补偿为主,推进机制和政策运行的长期化、稳定化、法制化,从根本上解决主产区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发展存在的动力不足、实力不强的问题。
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中,要着眼提升主产区自生能力,加大内生性补偿力度,以打破区位锁定效应,破除利益流失、分配失衡的“分工障碍”和“逆向调节”,促进政策驱动力与市场原动力的有效对接。如此,才能在农业成本上升、资源约束加大、自然灾害频发、外资渗透我国粮食领域等诸多挑战下,从根本上破解长期困扰农区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种粮吃亏”难题,切实保证粮食生产基本收益,保持和提升主产区政府抓粮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强化对粮食主产区
内生性利益补偿的政策思考
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而言,内生性补偿提供了在传统的反哺性补偿之外新的补偿理念、方式和路径。为此,在制定粮食主产区内生性利益补偿政策的过程中,须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要“硬投入”与“软投入”并重,增强主产区自我发展的持续性。“硬投入”即物质投入,主要是粮食主产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是增强粮食主产区内生发展能力的基础;“软投入”即非物质投入,包括教育、医疗、科技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是增强粮食主产区内生持续发展能力的保障。内生性补偿必须“硬投入”与“软投入”并重。要增强主产区自我发展的持续性,必须加大二者投入尤其是“软投入”的力度。一方面,要以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为契机,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粮食主产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一批资源优势和地域特色明显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使基地建设与市场需求相衔接。另一方面,健全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大公共资源向粮食主产区的倾斜力度,减少粮食主产区农民基本公共服务消费支出,积极培育和提升人力资本。
二要效率与公平并重,增强顶层设计与政策制定的公平性。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定中,必须效率与公平并重,通过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取向的利益补偿机制,形成公平竞争环境,建立覆盖广大粮食主产区的具有可持续性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粮食主产区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发展空间,使其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获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的社会保障。
三要显性补偿与隐性补偿并重,增强主产区利益补偿的长效性。内生性补偿要求不仅要解决眼前的短期的利益失衡问题,而且要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失衡问题;不仅要从市场机制上完善利益补偿的方式和标准,而且要从体制机制上创造利益补偿的良好条件。为此,要科学规划农业产业布局,积极推动农业产业集聚发展,着力培育主产区优势农业品牌和产品。创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在粮食供应链中真正受益,使现代农业成为能让农民致富的产业和体面的职业,使粮食供应链成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有效载体。要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制和机制,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政府把更大的物力、财力和注意力转向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