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 山东国企改革勇探"深水区"
数据:袁涛 制图:于海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2014年以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山东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勇探“深水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尊重基层经验,一场创新发展的攻坚战正在进行。
强化顶层设计
凝聚改革共识
1月15日,省政府召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会议,10家省属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发言,谈认识、谈问题、谈建议:如何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激励约束机制?如何控制“走出去”投资风险?8个发言选题个个体现了问题导向。
省国资委副主任樊军说,这次座谈会是山东对深化国企改革的一次再动员,旨在强化顶层设计、凝聚改革共识。
国有企业是山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与2004年相比,全省省管企业资产总额增长了3.43倍,国有权益增长了1.54倍,年交税费增长了2.71倍。同时,省、市、县三级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在国企二三级公司中,混合所有制已成为较普遍的组织形式。
当前,国企改革也进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很不平衡,激励约束机制很不健全,企业活力不足、动力不足、效率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
2014年是山东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起步之年。这一年,省里出台了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以及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意见,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改革文件,对全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原则、方向、目标和具体措施,作了顶层设计。
“山东出台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26条意见,指明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回答了社会关切,走在了全国前面。”樊军说,26条中有些条款,比如“确立股本对公司的基础性决定作用”,就是来自高层的直接提议。
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下深化改革,顶层设计确保了山东国企改革“既跑得快,又不出圈”。据了解,目前,山东已经拟定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方案,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已经比较成熟,深化省管企业用人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将陆续出台。
坚持市场化导向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国企回归市场属性,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深化国企改革的关键一环。山东国企改革26条制定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并从法人治理结构、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山东省管企业很早就开始了引入职业经理人的探索,2010年曾面向海外公开招聘数十位省管国企高管人员。在山东重工集团,集团6个子公司的总经理都由职业经理人担任,全集团引入的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已有数十名,其中不乏百万级薪酬的。
值得高度关注的是,由于旧体制的惯性,加上新体制不到位,山东国企在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上还存在许多问题。
“我们集团虽然也有董事会、监事会,但董事会只有4名内部董事,董事会的决策职能不能很好地发挥。”鲁商集团董事长王仁泉坦言,目前国有独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规范是一个普遍性现象。
引进外部董事是国企改革中一项重要内容。一些国企负责人反映,一方面外部董事的职能发挥不够,另一方面要想找到履职能力与专业要求相适应的外部董事也不太容易。
情况显示,深化国企改革,山东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力度只会加强。郭树清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环境的自主经营、规范决策、自我约束、自控风险和创新发展的良好机制。
对于如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的作用,一些改制上市的央企为我们提供了参考。据介绍,当年国有独资银行改制,首先就是修订公司治理文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权力界限、运行机制和基本工作程序。只有把规则订细、订好,才能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才能建立国际化、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
来自省国资委的信息显示,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规范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拓宽外部董事来源,争取尽快配齐董事会成员,并建立专职董事制度。同时,年内还将制定出台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