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两名菜农动刀毁树被拘留10天

20.01.2016  15:57

因路边树木的树根扎进蔬菜大棚内,大棚种植户竟将长势较好的毛白杨树动用了“环切术”,事发后,两名违法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2015年12月,寿光市森林公安民警在巡查中发现,马泽路南侧20多棵毛白杨树的树根部被环切,深度达两三厘米。据调查,两名违法嫌疑人是在马泽路南侧种植蔬菜大棚的菜农,因道路上的毛白杨树的树根扎进蔬菜大棚内,影响了蔬菜大棚的收益,违法嫌疑人便趁黑夜将靠近自家大棚的十余株毛白杨树根部树皮环砍了一圈,造成树木毁坏。寿光市森林公安民警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最终锁定毁树者系被毁树木旁边的大棚种植户。

 

“这些毛白杨树是上世纪90年代栽种的,而蔬菜大棚大都是在近年建在附近,后因树木影响大棚蔬菜生长,大棚种植户便用斧子对附近的树木进行‘手术’。”寿光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环切术”阻碍了毛白杨树根吸收水分及营养,严重的会导致树木死亡。

 

根据2015年12月14日寿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资源管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树权管护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管护主体责任来,将林木管护工作抓实抓好。寿光市森林公安局对全市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毁林案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因一己之利故意损毁树木的,处拘留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根据《森林法》的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赔偿损失,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寿光市林业局对辖区内因管护不力导致毁林案件频发的纳入全市国土绿化考核,对毁林责任单位及个人纳入全市诚信考核,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