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六个转变加快林业发展

05.08.2015  23:51

今年以来,寿光市林业局紧紧围绕“建设品质寿光、创造美好生活”的总目标,通过创新造林模式,激活兴林要素,转变治林方式,全市林业呈现出“三大效益”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改革活林。 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充分激发广大群众的造林积极性,通过创新机制,由“要我造林”向“我要造林”转变,不断健全全市林地流转、资产评估、林权登记等一系列林权配套管理办法,鼓励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拍卖、租赁等方式参与使用权、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从森林保险、信用担保机构建设、抵押贷款入手,大力开展林业小额贷款,进一步拓宽了投融资渠道,解决了林业投资不足的问题。今年以来,完成抵押贷款570万元,通过利用林权抵押贷款带动了整个农村经济发展。

 

二是政策扶林。 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寿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研究制定造林绿化的优惠政策,并于2014年底出台了《寿光市社会力量投资造林绿化补助办法》,对在寿光境内投资造林绿化给予补助。今年2月份,山东英利实业有限公司与羊口镇齐庄村签定了2700亩土地流转合同,承包期限为15年,进行“林苗一体化”造林;台头镇郑辇、北洋头、马家庄等4个村流转土地2062亩,引进过200亩成片造林项目6个,建设资金全部来自于社会资金。目前,寿光参与社会力量造林的组织和个人29家,造林面积1万多亩。通过这种造林模式,不但改善了生态环境,也增加了群众的收入,真正实现了“社会得生态,企业得效益,群众得实惠”。

 

三是科技兴林。 以“提高科技含量”为核心,把科技创新融入林业发展,大力推广发展林下经济,由传统单一的营林模式向林下养殖、林下种植等多种林农高效复合经营模式发展转变,使农林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确定了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目标,通过积极推行“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培育专业合作社,走产业化经营路子。通过发展林下经济,每年增加林木生长量8%-10%,林下经济产值达到近20亿元。林下经济模式的广泛推广,已成为寿光促推农民增收创收及有效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发展的重要渠道。

 

四是市场带林。 以市场为导向,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建设起点高、质量高、效益高的林业产业基地,培强做大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通过利用高新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改造现有生产线,努力打造林业产业集群。积极引导农民兴办个体、私营、股份制等林产品企业,挖掘林地资源潜力,促进了林产品经营与流通。目前,以鲁丽集团、富士木业、晨鸣板材为主的木材加工企业达到320家,以木浆造纸、木制品出口额达到7亿美元以上;以万芳花卉、红梅园艺为主的花卉苗木产业基地70多家,种植面积2万多亩,年销售额8000万元。

 

五是旅游助林。 围绕发展生态旅游产业,针对寿北地区土地面积大,盐碱面积多,绿化潜力大,全市上下集思广益,完善旅游设施,提升旅游品位,有效改善了寿北荒地色彩单一的格局。以寿光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林海生态博览园、弥河农业生态观光园、洰淀湖省级湿地公园为主的森林旅游业,年接待旅游人数超过100万人次。

 

六是依法治林。 围绕林业资源保护,在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学习的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林护林的意识。今年,通过开展“亮剑行动”、“爱鸟周”等综合整治活动,依法处理各类乱砍滥伐、毁坏林木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46起,处理结案率达到了100%,严厉打击了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林政资源管理上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和凭证加工、经营运输、检疫制度,有效地保护了树木和野生动物资源,维护林业正常的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