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加快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29.04.2016  11:16
      本报讯 寿光市近年来为推动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打造煤电清洁生产示范区,积极出台了超低排放改造方案,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计划2017年10月底前完成36台燃煤机组和24台燃煤锅炉的改造任务。

  其中,寿光市计划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21台燃煤机组和14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10月底前完成15台燃煤机组和10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燃煤机组(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寿光市的排放污染物将分别削减50%和65%以上,从而大幅度降低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目前,全市4家企业的14台机组超低排放正在积极推进。

  为提高企业改造的积极性,寿光市对相关企业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市财政将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达标运行的机组或锅炉实施“以奖代补”。补贴标准按照改造完成时限分别实施:即2016年和2017年,燃煤机组每万千瓦分别奖励30万元和25万元;燃煤锅炉每蒸吨分别奖励0.4万元和0.3万元。

  寿光市环保局将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对污染物排放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限值50%以上的企业,实行排污费减半核定计收。同时将搭建排污权交易平台,企业改造后腾出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可以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取减排量收益,或优先用于企业内新建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