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依托主流媒体创新调解模式效果好

22.10.2014  20:02

 

今年以来,寿光市积极探索调解新模式,依托本市主流媒体《寿光日报》,成立了县(市)级媒体调委会——寿光日报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8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找准载体,搭建平台。与寿光日报社密切合作,依托报社发行量大、受众面广优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牵头、司法指导”,成立了“寿光日报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打造服务群众的综合性优良平台。 二是健全机构,落实保障。调委会办公经费通过市财政全额给予保障。在寿光日报社设立了专职办公室,选聘了37名媒体人士、律师、心理咨询师、退休老干部和社区热心群众组成专兼职调解员队伍,经司法行政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纳入专家库,名录面向社会公示。通过集中授课、个别指导、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和调解水平。 三是规范运行,提升效能。规范调委会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调解台账、卷宗。坚持调解自愿原则,调委会工作人员按照纠纷不同类型,推荐不同专业特长的调解员,减少了当事人“被安排”的抵触情绪,提高了调解效能。对日报调委会受理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积极协调经验丰富的律师,邀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制定最佳调解方案,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纠纷。在《寿光日报》开设专栏,报道典型事件,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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