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动

26.01.2016  12:02

      近年来,寿光市林业部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打击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等专项行动,寿北一带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情况明显减少,但不乏个别人、个别饭店还在“以身试法”。对此,寿光市林业局从1月18日起连续行动两日,对全市可能存在违法情况的重点区域进行了巡查。

 

      18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寿北一带,检查是否存在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情况。十几家饭店执法人员挨家进行了检查。在一家饭店内,执法人员从其冰箱内找出了多只野兔。执法人员介绍,野兔、麻雀都属于“三有野生动物”,即有益的,有经济价值的和有研究价值的动物,属于野生保护动物的范畴,是不允许猎捕和买卖的。经营人员将这些野兔没收后,要求饭店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不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在另一家饭店内,执法人员经过检查其厨房和冰箱,没有发现麻雀、野兔等野生动物。但有经验的执法人员要求其拿出菜单,在菜单上看到,有“炒鸟”等“野味”经营。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对他们发了整改通告,并签订承诺书。几年来,市林业部门对这一带饭店不定期检查,现在经营者销售野生动物的情况已经基本杜绝了。但也有个别饭店经营者和执法人员打游击,将麻雀等野味放在他们找不到的地方,偷着销售。对这类违法经营者,他们还将穿便衣检查,发现一处查出一处。

 

      在寿北某镇,往年在河边经常出现的捕鸟网已经不见踪迹。执法人员又沿着小路巡查。巡查过程中,在果园内果真发现了多张捕鸟网。其中一张网上,还留着些许鸟毛。果园主人拒不承认张网是为捕鸟,而是为防止小鸟啄树。最后,执法人员将捕鸟网收缴并当场销毁。   

 

      据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鸟类是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鸟类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全市生态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寿光市政府早在2009年就下达通知,确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为永久性禁猎区,在市境内不得进行任何狩猎活动。严禁捕捉鸟类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宾馆、酒楼、饭店、餐厅一律禁止非法经营、利用和食用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以任何方式经营、销售用于猎捕鸟类等捕猎工具。”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邮寄、携带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者,由林业部门处以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

 

      虽然经过多次打击,违法者减少了,但因为违法犯罪成本太低,违法现象还是屡禁不止。比如,捕杀野生鸟类处以实物价值10倍以下罚款,猎捕一只麻雀,按照现在的市场价1元一只计算,对违法者最多处以10元的罚款。首次违法的一般按照最低额度处以实物价值1倍处罚,所以,猎捕20只麻雀才罚20元钱,这些饭店经营者以及猎捕者,认为罚宽数额太低,所以尽管一再打击,还是有个别人“顶风作案”。

 

      近年来,有许多捕鸟者大肆捕捉、贩卖鸟类,严重威胁了生态平衡。希望广大市民发现非法捕猎、销售野生鸟类行为,可拨打5221454向林业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