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水利局深化水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
08.10.2016 14:04
本文来源: 水利厅
今年以来,寿光市水利局严格落实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建设。截至9月底,共受理各类水行政审批事项223件,限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223件,有效提升了行政服务效能。
一是积极承接落实上级下放审批事项。根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市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98号)和潍坊市政府审改办组织编制的《潍坊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要求,对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整,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将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以清单方式对外公布。水行政审批事项更名2项、取消5项、合并1项、增加5项,现有审批事项11项。
二是取消有关水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机构资质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和潍坊市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潍政字〔2016〕21号)要求,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中《送审稿》和《报批稿》、《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中《编制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中《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3项方案、报告的编制机构资质要求,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三是规范公益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今年8月份,向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下发通知:“在我市立项的社会公益性项目不再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范围的通知》(寿水字﹝2014﹞6号)文件规定,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单位按照要求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入三级联网审批系统审批。”
本文来源: 水利厅
08.10.2016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