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环保局以高压监管倒逼企业遵规守法

14.10.2015  10:45
      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寿光市环保局主动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形成了环境监管高压态势。截至9月底,已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81起,实施限期整改、停产治理、关闭取缔等分类整治企业119家;联合公安机关查处或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9起,追究刑事或治安责任26人。高压环境执法监管的实施,对各类环境违法企业起到了有力震慑和警戒作用。

  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执法过程中,寿光市环保局坚持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日常巡查、在线监控等执法手段,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重点片区、重点企业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暗查和突击夜查,同时坚持环保所自查和交叉互查,保证执法效果。对所有市控及以上重点污染源加强日常监察频次,每月至少进行1次现场检查,每天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免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污染源进行1次监督性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企业环境安全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大检查等专项环境执法检查等多次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企业1500余家次,实现了环境监管全覆盖。 

  环境执法查审机制不断完善。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寿光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党委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业务骨干组成的26人建设项目环评和行政处罚集体审查委员会。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先由法规科初审,并依照法律法规提出初步行政处罚意见,再提交局法审委员会全体会议集体研究。审查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过程控制,大小企业一视同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处理,切实做到同错同罚、过罚相当,保证了环境执法的公开、透明、公正,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不断完善基层所考核机制,对环保所日常巡查、环境监察、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完成情况每月都进行综合考核,对基层执法人员实行末位淘汰,更好地提高了基层环保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积极主动性。 

  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不断加强。充分发挥环保、公安等部门合力,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环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符合移交条件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先后联合查处了多起企业偷排偷放化工废水、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涉刑环境违法案件。实践证明,环保、公安等部门建立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合力查处机制,既能对不法企业起到极好的警示作用,又能对排污企业切实转变观念,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寿光市环保局通过经常性普法教育和执法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现状,采取专家授课、研讨交流、析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先后开展执法教育培训10余次,全体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高。同时,寿光市环保局不断开拓思路、用于创新,致力于以科技手段促进环境执法能力提升,“智慧环保”、移动执法等环保监管平台建设快速推进,环境执法手段向高效化、多样化大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