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成立集体审查委员会

25.11.2015  13:56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张建周寿光报道 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山东省寿光市主动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形成环境监管高压态势。

  截至9月底,寿光市已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81起,实施限期整改、停产治理、关闭取缔等分类整治企业119家;联合公安机关查处或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9起,追究刑事或治安责任26人。

  据了解,寿光市对重点片区、重点企业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暗查和突击夜查,同时坚持环保所自查和交叉互查,保证执法效果。对所有市控及以上重点污染源每月至少进行1次现场检查,每天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免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污染源进行1次监督性检查。

  先后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企业环境安全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大检查等多次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企业1500余家(次)。

  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寿光市环保局成立建设项目环评和行政处罚集体审查委员会,26名成员由局党委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业务骨干组成。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先由法规科初审,并依照法律法规提出初步行政处罚意见,再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集体研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同时,完善基层环保所考核机制,对环保所日常巡查、环境监察、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完成情况每月综合考核,对基层执法人员实行末位淘汰,提高基层人员履职尽责的主动性。

  寿光市充分发挥环保、公安等部门合力,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先后联合查处多起企业偷排偷放化工废水、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涉刑环境违法案件。

  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寿光市还开展执法教育培训10余次,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快速推进“智慧环保”、移动执法等环保监管平台建设,以科技手段促进环境执法能力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