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182封计生提醒函发至企事业单位主要责任人
25.09.2014 13:35
本文来源: 计生委
近日,寿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向全市182家大中型企业及部分事业单位发放了《关于加强计生管理落实法定奖励政策征收社会服务抚养费的提醒函》,强化企业负责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视,深化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计划生育责任制。
提醒函分别向各负责人指出了各企业最近两年来的违法生育现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状。提醒各企业负责人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继续高度重视人口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全面履行好单位法定代表人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
提醒函指出,企事业单位要督促本单位违法生育职工尽快上缴社会抚养费,本单位派人陪同违法生育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双方身份证等到圣城计生站(向阳社区)接受处理。提醒企事业负责人要落实好晚婚、晚育假和护理假待遇,及时足额兑现本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奖励政策,10月底全部兑付完毕。同时提醒企业要建立完善单位内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下属部门和人员职责,及时与驻地镇(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沟通,签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按规定时间参加属地镇(街、区)计生部门组织的孕透查等管理服务工作。
《提醒函》强调了责任追究,逾期完不成任务的,将在全市通报,并按照省及潍坊市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对单位履行法定代表人责任不到位的,取消本人及单位全市性的评先树优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本文来源: 计生委
25.09.2014 13:35
中国战疫观察之三:党旗高扬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山东网
习近平总书记半个月内三次强调“决不能前功尽弃”,有什么深意?
5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强调,中国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