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开展县市区文明指数测评 抓经常抓平常抓日常

28.09.2015  11:18

  今年是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起步之年,作为加强我市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的重要举措,近期,市文明办将对全市10个县(市)区和高新区进行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据介绍,测评的主要内容突出精神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还要考察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和窗口行业服务水平情况。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测评工作将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整治环境秩序“脏乱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文明诚信服务等内容作为重点,针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公共基础设施不足、服务能力不强,各别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交通路口车辆行人乱闯乱穿、乱停乱放,社区周边污水横流、绿化带破损、垃圾清运不及时,街巷道路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等易反复、老大难问题,严格测评标准、增加测评点位、提高分数权重。

  此外,测评更加重视考察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加大对制假售假、违法广告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行为。据了解,按照测评工作安排,市文明办将委托第三方以暗访方式进行测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统一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征求上级部门意见和问卷调查4种方式,统一工作流程、统一评判标准、统一测评样本数量和测评时间,综合评估各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文明委将对创建工作滑坡、创建任务不落实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治改进,问题突出的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责任。对连续两次测评成绩在全市排名末位的,省级文明县(市)区将取消荣誉称号,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市)区将取消提名资格且不得推荐参加下一轮测评。《2015年济南市各县(市)区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首次提出县(市)区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制定了涉及8个领域26个项目的负面清单。对出现负面清单所列问题的县(市)区,市文明委将采取扣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考评分数、暂停文明先进资格1年、取消文明先进资格的惩戒办法实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