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察殴打小区保安被免职:脱高跟鞋猛击头部

09.04.2016  09:22

  本报福州4月8日电(林智仁 记者陈强)福建省漳浦县公安局今晚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 张志珍 因殴打小区保安被免职。

4月7日21时许,张志珍回家至绥安镇富丽城市花园小区门口时,车头撞到停车杆, 小区保安 邱某要求张赔偿被撞弯的停车杆。张下车后与邱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拉,张脱下高跟鞋打邱致其头部受伤流血。

网友上传的一段3分多钟的视频显示,张志珍情绪激动,边骂边用脱下的高跟鞋朝男保安头部猛打。

经法医鉴定,保安邱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警方通报说,案发后,漳浦县公安局连夜召开会议,并安排局领导赶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保安邱某。今天,当事女民警张志珍也到医院向邱某赔礼道歉。

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漳浦县公安局作出以下处理决定:一是免去张志珍漳浦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职务;二是从今天起对张志珍采取禁闭措施;三是责令绥安派出所迅速查清全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做出处理;四是要求张志珍及时做好伤者及家属的善后工作;五是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警方表示,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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