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实现“双扩”

17.06.2016  21:42

自今年3月4日首笔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业务成功落地以来,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与省再担保集团沟通合作,融资担保代偿补偿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试点金融机构合作范围进一步拓宽。在与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基础上,逐步强化与再担保体系其他担保机构成员的比例分险合作,加速齐商银行、齐鲁银行和青岛银行3家合作银行的业务推进。同时加大向试点合作金融机构业务模式推荐力度,拓宽代偿补偿业务与担保、金融机构的合作范围。

二是小微企业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在前期初步确定32家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的基础上,将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运作模式逐步推广至全省各市。与天津银行试点开展批量化模式合作,针对济南地区单户5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需求制定标准,通过“财税通”业务,批量受理、审核、评审,建立快速审批、高效放款、规模运作的绿色通道,有效服务小微企业。

三是代偿补偿资金规范管理。在合作银行开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专用账户,合作金融机构指定专人对账户进行管理、对账等工作,并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确保代偿补偿资金保值增值和资金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