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鲁企融资风险将获分担 山东财政筹补偿金4.23亿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是阻碍企业发展的绊脚石。为合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近日,山东出台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7日,山东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金融办、省中小企业局、人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省国税局、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和省再担保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等35家金融机构,就建立山东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暨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战略合作举行签约仪式。
据介绍,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代偿补偿两项政策充分运用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和省再担保集团这两个资金运作平台,建立政府与银行、担保机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
“本次战略合作,是政府部门与银行、担保机构合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项新的有益探索。”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宋文旭表示。
新增担保业务下滑趋势明显
宋文旭表示:“今年上半年,我省新增中小企业12万户,总数达到126万户,其中仅中小工业企业就吸纳就业人员800多万人。1-6月份,全省中小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万亿元、利税4259.36亿元、利润2754.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5%、6.32%、5.48%。”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肖龙沧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上半年全省仅有9000家小微企业办理融资。“在目前整体经济下行的状态下,企业总体经营比较困难。”他说。
宋文旭坦言,去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升高、贷款难度进一步加大。随着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持续上升,银行抽贷、爽约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受小微企业代偿风险增大等因素影响,担保机构风险上升,新增担保业务下滑趋势明显。
齐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对导报记者表示:“山东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暨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战略合作的签约,有可能成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围城的开始。”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瓶颈
参加此次签约的合作银行承诺,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并且达到“三个不低于”的要求,即:
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对完成上述承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15-2016年度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包括向小微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发放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或呆账,省级财政将按照贷款本金的30%给予损失补偿。
同时,建立“政府+担保+银行+再担保”等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达到当年新增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额为净资产的1倍以上、累计代偿率低于4%且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等要求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发生的代偿损失,由省再担保集团、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和省级财政资金,分别按照25%、20%、40%、15%的比例共同承担代偿责任,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放大和撬动作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瓶颈。
据了解,山东省财政积极筹集省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和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4.23亿元,着力建立政银合作、银担互保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全力支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省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和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分别委托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和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专户进行管理,负责受理损失补偿申请和资金拨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