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在新形势下的变异应高度关注
聊城市审计局 胡海标
近期,在对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时发现,部分单位利用职权、职能将应在市场管理环节完成的工作,通过其控制的公司、机构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最终形成未在单位账面反映的“账外账”,即形成我们平常描述的“小金库”。与以往常见的一般意义上的小金库比较而言,在新形势下的小金库更具隐蔽性和危害性。
其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为国家的宏观管理决策提供了虚假信息。在一些关系国家发展的政策性投入中,有关部门机关通过转移、套取资金的手段,攫取国家投入资金,使资金应有的效益无法发挥,使部分企业无法获得急需资金保障,使大量国家用于企业或项目的扶持资金被部分单位无偿占用、挥霍。使国家投入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益。
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在当前国家三令五申的下放行政审批权,降低社会发展成本的形势下,各行政机关更应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不再人为的增加社会发展成本,为全社会的健康运行加强保障,而非“雁过拔毛”,“杀鸡取卵”式的层层盘剥。把更多的行政资源放在发挥宏观管理职能,加强引导和指引作用上发挥作用,避免与民争利。
易形成滋生腐败、寻租的温床。对于部分机关单位成立的公司等机构,人事权、财权等权力,往往集中在几个人手里,在此类机构中对其权力的履行无法实现有效监督,机关的规章制度也无法触及,各类规章制度往往形同虚设,而转移的资金也脱离了有效的资金监管,形成较高的腐败风险。
综上所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通过举办附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司机构等形式转移财政性资金或以垄断赚取相关费用的情况,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较大危害,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加强摸底调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中发〔1986〕6号)的规定,重点对具有财政资金转移、拨付及具有集中审批权的单位进行检查,登记造册,摸清各行政事业单位成立公司等内设机构的现状。对企业的注册资金来源,人员编制以及实际控制情况对其进行关注了解。
二是加强清理整顿。对发现违规成立的公司等机构,通过工商、人社等部门予以关闭、撤销、分离。及时收缴各类违规资金,规范资金使用,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相关人员对财金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小金库知识的认识。各单位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增强对凡是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均应在国家规定的会计账册上登记核算的认识,避免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