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宗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的意见》

09.06.2015  18: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水平,近日,济南市民宗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的六项具体工作: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向社会公布24小时少数民族服务热线电话,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窗口,着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做好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拒载、拒住、拒食、拒保、拒医、拒招拒聘、特殊安检等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象。

二是发挥清真寺特殊作用,做好外来穆斯林群众服务工作。清真寺要逐步完善硬件设施,提高阿訇自身学识素质,为外来穆斯林群众提供优质的宗教生活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建立完善外来穆斯林联络组织,全面掌握外来穆斯林群众的基本情况,密切党和政府与外来穆斯林群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发挥教育引导作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听取收集外来穆斯林群众的需求和建议,及时掌握和上报不稳定信息;针对涉及外来穆斯林群众的突发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在宣传教育、交流沟通、传递信息、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谊工作。把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纳入济南少数民族联谊会组织,设立联谊会外来少数民族联谊小组,积极组织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民族联谊、文化交流、技术咨询服务、参观培训等活动,引导广大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献计出力,共同推动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是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济南少数民族律师团的专业优势,积极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调解、教育培训、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设计、制作便民法律服务卡,发放至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手中。积极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是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协调推动市民族医院成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市民族医院就医享受医疗费用减免的惠民医疗服务办法。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建立医疗档案,定期开展免费诊查等服务,着力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六是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殡葬服务。针对外来穆斯林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推进市回民殡葬服务站建设,根据殡葬工作有关规定,积极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殡葬服务。要把贴心式服务和亲情融入到服务工作中,针对条件困难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适当减免有关殡葬费用。

意见》提出三项工作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二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民族宗教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市伊斯兰教协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伊协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引导各清真寺成立工作机构,着力构建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工作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三是强化责任、务求实效。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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