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二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31.12.2015  17:51
 

为切实做好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省民委今年在淄博、潍坊、威海、日照四市开展了全省第二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试点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探索,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好评。

一是明确目标措施,工作部署到位。省民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措施、工作步骤和有关要求。各市高度重视,周密细致制定实施方案,并多方筹集资金,保证工作落实。潍坊市市委书记杜昌文同志要求全市上下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做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淄博市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健全的工作机制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积极争取支持,工作协调到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战线长、协调面广,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注重积极主动赢得理解、争取支持。省民委牵头,成立了由省民委、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组成山东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机制。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输出地与输入地对接机制,同青海和甘肃两省分别签订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协议书》。各市民宗局积极协调公安、教育、人社、司法、工商、城管等部门,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子女入学、就业创业、法律援助、务工经商等方面做好服务。民族工作部门的积极协调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助推了力量。

三是搞好信息统计,情况掌握到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源广、分布散、流动快,常规的摸排走访难以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各市综治、公安、民族等部门密切配合,以社区为单位,依托社区管理资源,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登记制度,规范了台帐内容与条目。不断充实完善社区少数民族人口常态统计体系,定期更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数据库,全面掌握社区流动人口的分布、来源、就业、通讯联络和临时住址等情况,做到了“情况明,底子清”。

四是搭建宣传平台,宣传教育到位。各地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各民族一家亲的感人事迹。面向社区居民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广泛开展各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组织好民族节庆等传统活动,寓教于乐,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和熏陶。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伊协和清真寺通过重大宗教节日、主麻日和外来穆斯林骨干人员培训班等,宣讲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民族政策,使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

五是保障合法权益,真情服务到位。各地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满足少数民族特殊需求,新建或扩建了一批清真食品供应网点、民族墓地等公共设施。以少数民族较多的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为重点,设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障咨询窗口或服务中心(站)”,开通了24小时服务热线,编印了服务手册。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大力开展服务有窗口、咨询有专线、联络有专人、政策有宣讲、诉求有渠道、子女有教育、就业有指导、特需有保障、法律有援助、纠纷有调解的“十有”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办实事、办好事。

六是突出法治思维,依法管理到位。各市注重以法治思维推动民族工作尤其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研究部署有关事项。各地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街道办事处、社区、企事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为重点,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方面的矛盾纠纷,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有效地维护了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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