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建立协作机制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08.04.2015  19:15
 

一是明确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多方参与,服务为主”和“属地管理、条块协同”的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确保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流出管理规范。与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明确掌握上级有关文件政策精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流出管理措施、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等方面,做到齐抓共管、共同参与,为民族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摸底排查,做好信息采集。带着责任下基层,联合公安部门深入镇村、单位,逐门逐户逐人核查登记,按照“采集即录入、录入即核查、核查即建档”的原则,重点排查矿井、石坑、建筑工地、粉丝加工、经商、城乡结合部等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场所,对居住1个月以上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全部建立了档案,并及时录入《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切实掌握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底数。

三是重心下移,健全工作网络。以村(居)工作为基础,在镇(街道、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协管员和相关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由社区民警、村(居)民宗工作人员等组织定期联系,定期走访,做到了信息了解准确,情况掌握全面。

四是优化服务,提升少数民族群众满意度。在摸清底数、加强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流入流出协作机制的作用,主动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实际问题。近年来,共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子女入托入学、特殊考生中高考登记、少数民族户口变更、务工经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100余件次,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致好评。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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