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终审判决尘埃落定 被告人曾提出四点上诉理由
央视网消息:备受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浙江杭州保姆放火案将于今天下午15点钟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终审判决。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被告人莫焕晶被判处放火罪和盗窃罪,二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人民币1万元的罚金,随后莫焕晶提起上诉。5月17号,此案二审开庭审理。
那么,最终此案是维持原判还是会改判?正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央视记者高珧给我们带来了最新消息。
在法庭的调查环节,审判长总结了莫焕晶提出的四点上诉理由:第一点,火灾发生后,她逃到了小区的楼下,她认为这个“逃”字用得不妥;第二点,她认为在整个案件中,物业和消防应该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第三点,在公安问讯的过程中,她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有坦白情节;第四点,她用了一个词,叫量刑畸重。
此外,之前一直有一个疑问,那就是莫焕晶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她的报警时间甚至晚于受害人的报警时间,并且也没有扑灭着起来的大火。在二审的庭审中,莫焕晶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她称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是因为当时摔了一跤。同时,在二审中,小区物业与消防队员都出庭作证了。另外,检察员认为被告人莫焕晶的放火罪不构成自首情节。
而在法庭辩论环节,双方主要围绕四点进行辩论:一是放火罪是不是构成自首,二是物业消防问题是否是介入因素,三是是否会减轻莫焕晶的刑事责任,第四是死刑是否适当。
而在庭审的认罪悔罪环节,莫焕晶反复重申这样一个结果并不是她想看到的,对受害人和受害人的家属进行了道歉,并希望对方接受。
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审判长宣读本案二审刑事裁定书。该刑事裁定书显示,本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一审认定莫焕晶放火、盗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莫焕晶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其在从事住家保姆期间,在多地多次窃取雇主家中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一人犯二罪,依法应予并罚。莫焕晶对其所犯盗窃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予从轻处罚。莫焕晶选择于凌晨时分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对所犯放火罪行虽有酌定从轻情节,但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造成的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莫焕晶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前述裁定。
编辑:焦竞赛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