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建半小时就业服务圈
近日,我省出台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计划每年培训10万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本土新型职业农民,启动实施“小城镇乐业工程”。同时,高等院校深入开展创业创新教育进课堂,到2015年年底,各设区的市至少建立1所创业大学。
打破省内地域部门限制
方案提出,全省将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引入专业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产品;建立公共就业创业工作第三方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就业绩效考核、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考评和就业创业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服务标准,精简办事流程,承诺办结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建立公共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公开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信息、公益性岗位信息、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等,保障劳动者平等获取就业创业信息权利。健全完善零门槛、零负担的商事制度,打破省内地域、部门限制,促进劳动者在就业创业地与当地居民同等享受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
支持“互联网+”就业创业
把服务业作为新增就业的主阵地,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落实发展服务业各项扶持政策,引导更多劳动者在服务业就业创业,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重点服务于金融、房地产、物流、现代家政、文化、养老、医疗卫生、教育培训、旅游等服务行业发展,着力开发科技含量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中高端岗位,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就业,力争在服务业中高端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年均增长10%。
大力支持 “互联网+”就业创业,加强互联网应用培训,不断提高互联网普及应用水平,促进更多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形成新的产业模式和新的就业形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对“互联网+”形成的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定额培训补贴。力争在新产业模式中就业人数年均增长5%。
建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
完善落实户籍改革配套政策,彻底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加快产业和人口向小城镇聚集。到2020年,人口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非农就业比重超过70%的农村新型社区达到2000个左右;及时摸清“城中村”居民、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需求,开展送岗位、送技能活动,确保有培训意愿的人员至少接受一次职业培训。
全省将建设以2公里为半径、半小时为时限的“山东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为城乡居民提供丰富、便捷、高效、精准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全省全覆盖。到2017年,全省城乡社区基本达到“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标准。
每年培训10万名本土新型职业农民
在高等院校深入开展创业创新教育进课堂、创业培训实训进校园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创业创新意识和创业创新能力。到2015年年底,各设区的市至少建立1所创业大学。自2016年起,创业培训任务全部由创业大学承担,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创业成功率不低于20%。
将农民职业化培训纳入 “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培训范围,研究制定职业农民认定标准,设置符合职业农民特点的专业职称,打通申报评审渠道。每年培训10万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本土新型职业农民,引导10万名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转变为新型职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