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发出通知提出明确要求

03.02.2016  11:11

  2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许可证过期、超能力突击生产等行为。四是加强对各类矿井和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严防非法违法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六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七是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