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局三项措施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

17.10.2014  17:40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兰陵局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抗腐拒变能力,营造了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一是加强教育。该局注重教育形式的多样化,每月集中进行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把《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贯彻落实到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利用学习座谈讨论、参观展览、观看警示录像片、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廉政灌输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牢固地筑起了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强化制度。明确规定局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并与局中层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要求局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接受大家监督。同时,先后制订了《廉政建设规定》、《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廉政档案》等制度,建立了廉政约谈制、机关党员干部廉政考核制。

三是加强监督。充分利用民主测评、向企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渠道收集信息,广泛征求意见,找出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为堵塞漏洞,彻底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对承建的一些较大工程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办法、过程、结果全部在有关部门监督下执行。(姜自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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