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局不断强化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
09.10.2014 10:2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烟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经法制办批准实施以来,烟台市局不断完善回收网络,已确定立健医药城、漱玉平民、中医世家、燕喜堂等491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为定点回收单位,现覆盖全市100%的乡镇(街道),进一步方便市民就近送交过期失效药品。各定点回收单位根据要求积极开展常态化回收工作,年回收药品货值200余万元,并在当地药监部门监督下定期组织集中销毁,市民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明显提升,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长效机制已逐步建立。
在完善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网络的同时,市县监管部门不断督导各定点回收单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按《烟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鼓励措施,开展常态化的回收活动,严格执行“三有四统一”规定,有效遏制非法收购药品行为发生,防止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9.10.2014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