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环保局严格管理冬季燃煤严防大气污染

02.12.2015  13:03

  入冬以来,金乡县环保局通过采取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小锅炉治理、对重点企业限产等措施,严格管理冬季燃煤,严防大气污染。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北起老万福河,南至南外环以南,西区大沙河,东至金丰大道。城区禁燃区面积约46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的100%;三大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全部为禁燃区。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灶等燃烧设施在规定期限前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

  强化小锅炉治理。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取代大量高污染、高耗能的小锅炉和小煤炉,彻底淘汰污染较严重的小型锅炉。做好辖区内浴池、馍房等经营性锅炉的烟尘治理工作,采取工作时间不定时检查和业余时间包保到个人监管的方式,利用早上和晚上休息时间进行不定时的检查,重点锅炉、重点时段加大监察力度,督促正常使用烟尘处理设施。同时,对于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小锅炉进行取缔关闭。入冬以来,共下达整改通知书21份。

  实施重点企业限产治理。重污染天气县政府启动我县的《环境空气污染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县环保局对全县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包括火电、建材、造纸、化工、煤化、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主城区内的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