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税局依托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开展风险防控威力初显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试点和推行以来,山东省国税局针对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抵扣进项占比偏高等风险点,利用“升级版”中销售货物汉字名称信息,统筹开展农产品经销企业购销不符疑点分析,深入查找税收管理风险疑点并开展风险应对,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威力初显。
一、人机结合、统一分析,积极开展风险分析识别
(一)开展案头分析,确定高风险企业。以金税三期系统、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为数据来源,抽取2014年10月后办理税务登记且存在农产品进项抵扣的152户商贸企业信息,具体包括登记信息、发票领用信息、发票开具信息、进项抵扣信息等。充分利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对企业销售货物名称汉字信息进行综合比对,筛选确定了83户高风险商贸企业。
(二)深入查找比对,初步发现风险疑点。对83户商贸企业半年来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分领用和未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两种情形,初步发现风险疑点。一是有11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21755份,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950.49万元,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为99.93%,占比偏高;领用专用发票894份并开具701份,开票税额955.12万元,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占开票税额比例为99.51%,占比也偏高。二是有72户未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但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9396.40万元,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为80.42%;领用专用发票8150份并开具6909份,开票税额11240.20万元,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占开票税额比例为83.59%。
(三)及时总结归纳,综合确定风险特征。在对83户商贸企业发票领用、开具情况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总结归纳其行业特点,共发现五项疑点。一是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占比普遍偏高,超过99%的有61户;二是行业类型大多不是农产品批发零售,如煤炭批发、建材批发、服装批发、纺织品及原料批发等;三是开具专用发票的货物名称大多不是初级农产品,如煤炭、生铁、棉布、面纱、服装等;四是购货方多为外省,如河北、广东、福建、河南等;五是未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商贸企业,法人代表多为外省人员,领用农产品发票的商贸企业,法人代表多为本省人员。
二、集中解剖、上下联动,深入开展风险应对管理
(一)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解剖式应对。以购销不符风险疑点和行业特征风险疑点为突破口,省局从83户存在的农产品经销企业中选择2户典型企业,组成项目组集中人员力量实施解剖式分析。通过“解剖麻雀”,发现疑点企业均存在虚抵农产品进项、虚开专用发票嫌疑。项目组总结风险产生规律,完善分析评估方法,形成风险分析应对模板。
(二)系统上下联动,全面开展风险应对。省局利用税收风险管理系统,第一时间将所有高风险纳税人和风险分析应对模板下达各市局。相关市局税收分析和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进行部署发动,组建评估小组,按照省局发布风险点,深入疑点企业逐一排查落实。经评估,除个别商贸企业走逃外,部分未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商贸企业确实存在以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抵扣或无发票直接抵扣等问题。各地对此均采取了风险防控措施,对其中涉嫌农产品进项虚抵或专用发票虚开的商贸企业,移交稽查部门实施检查。
(三)开展重点检查,扩大风险防控效果。稽查部门根据移交的线索资源,选取一户代表性企业进行深入检查,积极防范虚开虚抵等违法犯罪行为。经检查,发现该企业虚抵农产品进项税额73.15万元,其中利用取得的虚假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抵扣进项48.82万元,无发票直接抵扣进项24.33万元;同时还发现该企业存在虚开专用发票问题,其会计凭证上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载明,该企业向XX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淀粉,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的专用发票信息显示,该企业向XX煤炭有限公司销售煤炭,专用发票记账联和发票联信息不符。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四)实现资源共享,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按照税收分析、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工作要求,省局税收分析和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列入税收风险管理重点事项,上下联动,通力协作,不断优化完善风控指标和模板,及时充实完善到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中,为基层开展风险分析应对提供有力支撑,并将在年度内持续进行跟踪问效。
三、利用“升级版”加强风险分析和税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重视利用“升级版”在定位购销不符疑点中的信息支撑作用。在“升级版”推行前,对购销不符风险点的识别,一般通过分析上下游企业的名称和行业来判断,准确性不高。“升级版”推行后,发票中的货物汉字名称信息恰好弥补了这一不足,将十分有利于定位购销不符等风险疑点,对此应予重视并进行深入挖掘应用。
(二)以购销不符疑点为突破口发现商贸企业农产品进项抵扣风险。对于农产品经销企业,若不存在委托加工的情况,只要发现购销不符疑点,就能基本确定对外虚开嫌疑,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进项虚抵问题找到了突破口。这种风险识别方法疑点指向明确、命中率高,应完善形成常态化模板,并在加强税源管理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三)充分发挥购销链条风险分析在防范发票虚开虚抵中的积极作用。应充分利用“升级版”货物名称汉字信息,对所有专用发票以及包含农产品收购、销售等普通发票进行购销链条分析,提升增值税纳税人风险管理质效,进一步降低发票虚开虚抵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