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22.02.2017  23:37

  平度市环保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

  一是夯实主体责任。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始终铭记职责使命,保持坚强定力,把管党治党的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坚持落实约谈和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落实指示规定、执行规章制度、履职尽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出现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失教、失管、失察的领导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科室和工作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二是扎实落实监督责任。要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问责。问责一案、警示一片、促进一方面工作。要认真履职,抓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主动参与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执法监察等活动,以及对重点环境信访处置,和三公经费支出等重点事项的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持抓早抓小,狠抓工作纪律。把与国土局等互查工作纪律继续经常化,并及时通报。严查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