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税局全面推广税银互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26.06.2015  16:4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山东省国税局会同山东省金融办、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银监局等部门,联合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税银互动,以“共享资源、合作联动、促进诚信、服务发展”为基本要求,实现信息交换共享,为增强企业创新创业实力、支持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山东省国税局与光大银行济南分行联合推出的“微众税银公众服务平台”注册申请用户达到2325户;山东省各级国税部门通过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的合作,累计已帮助3262户小微企业和纳税信用度高的企业融资贷款246.88亿。6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组成联合调研组,到山东就“税银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山东税务开展“税银互动”的具体做法,并表示将尽快出台相关制度措施,有效吸收山东经验做法。

  一是拓展增值服务,信息交换共享。税银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优质纳税信用企业建立信息交换渠道,推动纳税信用资源与银行信用资源的有效衔接。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征管信息数据,筛选纳税信用较高的小微企业名单和信息,传递到人民银行并纳入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并逐步推进税银信息交换的领域和范围,推动整个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进程,提高纳税信用的社会影响力。各级税务部门及时向各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有贷款意向的小微企业名单和信息,形成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和银监分局负责引导督促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纳税信用信息作为向纳税人提供信贷服务和相关金融优惠政策的参考依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企业纳税信息情况,建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用评审机制,对税银信息对称、纳税信用等级高的小微企业,尤其是各级税务部门推荐的优质小微企业,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创新担保方式,降低担保要求,并积极探索发放信用贷款,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并将相关应用结果反馈给税务部门,实现纳税服务与金融服务的对接,推进税银征信互认,激励企业诚信纳税、诚信申贷。

  二是不断丰富内涵,强化税银互动。税银双方以促进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不断提升双方多层面的合作深度与广度。税务部门与各级金融机构建立完善信息交流反馈制度,及时沟通相关企业的调查、回访信息,不断完善税收、信贷资源服务方式,进一步夯实税银互动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基础。各级金融机构把支持小微企业纳入业务发展的重点,动员更多营业网点参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扩大业务范围,加大创新力度,在资源配置、服务模式、支持力度等方面给予倾斜。税银双方在开展投融资一体化合作的基础上,陆续开展全链条、全方位的合作,以规划先行入手,积极探索创新税银合作的方式方法,共同建立完善优质纳税信用企业的快捷融资渠道。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拓展守信激励。山东省国税局把拓展税银互动,丰富守信激励措施,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任务,以及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山东省国税局已与新华社山东分社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通过搭建“山东新华中小企业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的方式,整合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风险投资、融资租赁、民间资本等多方面资源,为平台内的企业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的投融资提供服务,开拓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破解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的问题。同时,各市也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拓展和延伸合作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滨州市国税局联合农村信用社推出“税银通”项目,对信用等级达到两家单位纳税信用、信贷信用等级双A企业,推出放宽信贷条件限制、降低利率、提高信贷额等扶持措施,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实现优惠放贷与诚信纳税挂接的有机结合,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威海市国税局与威海商行合作推出“税融通”产品,为A级(小微企业可放宽至B级)纳税信用企业,提供成本低、额度高、优先投放、审批速快的融资服务,在同等担保条件下,提供更高额度授信支持,贷款利率可在普通贷款测算利率基础上优惠5%-10%,在现行抵质押率控制比例基础上最高放宽10%,并免除办理业务的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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