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局出台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15.05.2015  10:22

      近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省局确定为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第一批试点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督体制和监督机制,落实好省局确定的试点任务,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章丘市、平阴县、历城区3个县级局作为试点单位,要求各县级局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2015年5-11月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了开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具体步骤和要求。我局将以试点工作为契机,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路径,构建适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需求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市局《监管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2015-2017年)规划》。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说理性执法”和“标准化执法”,深入实施市局行政处罚管理办法,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痕迹化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和完善网上稽查办案系统。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执法听证规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层级监督制度。三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出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案卷评查活动,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办法。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完善奖惩机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