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局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6.02.2015  16:56

  近日,东营市局出台《关于加强行政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单位认真落实监管措施,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一是坚持监管原则。坚持依法监管、审监分离、高效便民的原则,要求根据法定的审批条件、审查规范、技术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由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业务科室、执法机构行使监管权,负责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注重检查与指导、惩处与教育、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明确监管内容。对市局保留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各业务科室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下放到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加强对县区部门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管,开展经常性业务指导和培训,定期联合县区部门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检查。对依法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的项目,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完善监测体系。
  三是细化监管措施。针对每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出具体的监管制度和方案,明确检查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监管计划等内容。提出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等要求,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定期检查、抽样检验监测等方式加强监管,落实网格化监管、联合监管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事后评估、专项报告等制度,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市局将加强对各单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列入2015年度执法监督和行政效能评议的重点内容,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未按要求进行监管的,将按照《东营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