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环保局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居住环境

14.11.2014  17:37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参与。坚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对农村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政府保护农村环境责任的同时,提高乡镇政府及各部门人员的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帮助农民提高环保意识;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创新农村环境管理政策,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

  二是坚持抓住重点,突出关键。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把环保理念贯穿始终。同时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清理取缔饮用水水源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是坚持严格执法,减少污染。加大农村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决制止在农村建设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防城区污染向农村转移,坚决杜绝“土小企业”死灰复燃;引导村镇企业向园区集中,推行污染集中治理,有效减少农村污染物排放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