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地税局“四到位”确保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不打折”

24.11.2016  17:36

  郯城县地税局在精确掌握征管数据的基础上,创新宣传形式,严格审核、深入调研,不折不扣地执行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截至三季度,共有89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优惠政策,受惠面达100%,共减免企业所得税64.11万元。
  一是信息掌握到位。依据金税三期征管基础数据,深入企业走访调查,严格按照资产、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所属行业等标准,对企业进行小型微利企业鉴定,建立小型微利企业台账,每季度申报期结束后及时查询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名单,对原先已享受现在不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及时更改台账。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共平台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源普查、入户走访,向纳税人解读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定期举办小微企业会计培训班,现场建立小微企业会计群,定期发布优惠政策解读。关注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及时掌握执行效果及优惠减免面,对未及时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开展提醒服务,确保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优惠全覆盖。
  三是调研分析到位。按照分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将满足条件的企业分解落实到人,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调研辅导。并分户建立档案,充分利用省、市局下发的数据进行疑点查找,专人比对分析,发现疑点后进行逐户分析,进行涉税风险管理,强化风险提醒,及时将风险点和可能存在的涉税问题告知企业,解决小微企业涉税风险高的问题。
  四是审核监督到位。加大申报表审核力度,加强对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否真实的稽查评估,与国税局所掌握的小微企业销售收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对指标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停止执行优惠政策,责令补缴已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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