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局四项措施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学校食品安全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心,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教育局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学生食品安全监管,市教育局负责学生食品安全直接管理。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成立学校第一责任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专项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威海市食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季度检查制度,主动与地方教育部门联合行动,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进行季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2014年市级局联合检查三次,区市局联合检查十余次,发现学校食堂存在问题95项,均已进行整改。2014年对全市520家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建立监管档案,累计书写监管检查执法文书1200余份。
三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管理。要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及食品原辅料采购关;严格餐饮操作规范,严把食品加工制作关;严格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行为;严格人员管理,加强岗前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指导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家长委员会成员和社会人士到校餐厅进行现场观摩,认真听取各方面对学校食堂管理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划片分区对各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开展培训,2014年共计培训18班次,1900余人次。2015年初与市教育局联合编辑印发6万本《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印制以“关注食品安全,关爱人生健康”为宣传内容的《中小学生课程表卡片》5万张,累计支出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