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林业局四项措施抓好林产品质量安全

26.09.2014  12:26

近年来,高密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坚持以“预防为主,净化源头”的工作方略,着力推进食用林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提升生产指导服务能力、品牌创建示范能力、全程综合监管能力,确保林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林业局成立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职能站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责任体系,将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和责任到位,不断提高板栗、核桃等林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能力,创新监管机制,建立监管制度,增强监管力量,加强对林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检查,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强化思想认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区)、林产品生产企业、产业特色村、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大户等,充分认识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鼓励社会资金积极投入林产品生产,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目前已在全市建立7处食用林产品基地联系点,做好示范,面上推广。

 

三是强化培训指导。组织有关站科室人员下基层积极开展核桃等无公害生产等技术培训、指导,鼓励、引导林产品生产企业、专业村、专业合作社、基地大户等加快无公害生产技术推广。邀请省林业厅、河北德胜农林有限公司专家举办全市核桃质量安全技术培训班、新农药、新技术应用培训。鼓励林产品加工企业、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植保合作组织,实行统防统治,建立完善农事档案和产品追溯制度,并积极申报无公害食品、无公害基地、森林食品基地等,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无公害生产技术水平。今年先后举办培训班5次,培训林农300多人。

 

四是强化舆论宣传。组织有关站科室编印无公害生产技术、禁止使用的农药名称等宣传资料,下发到林产品生产企业、专业村、专业合作社、基地大户。同时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发放明白纸、赶科技大集等形式和渠道宣传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林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开展宣传活动3次,发放资料5000多份,接受市民咨询3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