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是加强征地管理,促进依法征地、阳光征地、和谐征地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被征地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有利于增强政府在征地工作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莒南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科室和基层国土所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四项措施确保征地信息公开有序推进。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加大公开力度,莒南县国土资源局专门成立了征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地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工作。
二是梳理信息公开情况。对通知中列入公开范围的征地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
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理清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答复合理合法,及时准确。
四是拓宽征地信息公开渠道。将主动公开的征地有关信息,通过政府公告、部门网站、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公开,广泛宣传征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加强宣传、信息公开与舆论引导,促进征地工作公开公正,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征地环境。(用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