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环保局坚持四个严查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11.06.2015  17:58
          近日,长清区环保局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坚持“四个严查”,积极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一是严厉查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大气污染问题。组织监察、监测、管理、信访等各科室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突击抽查,发现有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保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惩处。         二是严厉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严把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好“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         三是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确保信访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初信初访坚持做到早介入、早立案、早分析、早调查,将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并建立现场勘验办理,责任科室与监察大队联动查处的管理机制,有效地提高信访办案质量。         四是严厉查处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明察暗访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排污企业出击重拳,一查到底,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