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局抓牢“三个环节”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03.04.2015 12:4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今年以来,烟台市芝罘局紧紧围绕职权整合和权限划分后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对现行涉及食药监、工商、质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在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抓牢案前立制环节,规避执法风险 。对食药监、工商、质监三个部门的法规、规章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在充分讨论、调研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执法办案规范化规定》、《案件交接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法制员制度》,有效解决了执法人员执法随意性、不规范等问题。本着“就高不就低、就严不就宽”的原则,将三个局原本各自独立的执法文书进行统一整合,在充分征求办案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完善了60种常用执法文书,解决了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面临的文书不统一问题。
二是抓牢案中规范环节,确保执法公正 。为确保行政处罚的客观公正,建立案审会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跟踪回访制度,成立了由分管局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案审委员会,修订完善了《案件合议制度》等,凡案值在2万元以上及复杂、疑难案件,一律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合议,杜绝了人情案,对一些特殊案件,采取督办制度,确保行政执法阳光、公正、规范运行。
三是抓牢案后监督环节,防范执法过错 。建立立体化法制监督机制,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内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活动和行政执法综合检查,加强对行政强制措施、罚没财物处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和缓交罚没款等环节的监督;对外建立与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沟通,努力拓展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渠道,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3.04.2015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