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局港上所四措施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16.10.2014  13:47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镇政府与辖区内各村分别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并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全镇全年考核中,要求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的规定,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耕地保护意识。通过“6.25”土地日、“4.22”地球日,以培训班、咨询台、黑板报、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法律和政策,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保护耕地、依法用地意识;

    三是加强建档立卷,摸清基本农田保护块信息。对全镇基本农田地块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在各规模片区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建立了台帐,规范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档案;

    四是加强动态巡查,严肃查处违法占地行为。以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坚持常态化巡查;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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