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司法局积极探索镇级商会化解涉企纠纷新模式
13.11.2014 11:3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龙口市司法局探索在芦头镇依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成立了商会调委会,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促进了依法治企工作。目前,该商会调委会已累计调解涉企纠纷247起,避免矛盾激化案件7起。烟台市委政法委召开现场会推广了这一做法。 一是合理设置网络,加强组织领导。商会调委会设主任1名,由商会会长担任;设副主任2名,由司法所所长和法律服务所主任担任;设委员5名,全部由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实现了调解力量威信度与公信力的有机结合。在镇商会32个会员企业分别设立一名稳定信息员,第一时间将工伤事故、劳资纠纷等信息上报商会调委会,对情况简单、处理难度小的案件,由专职调解员及时介入,就地化解;对情况复杂、影响面大的,由商会调委会主任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调处化解。积极组织调解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素质、调解技巧,目前已有5名调解员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化解纠纷。建立调前证据保全机制,调解员在纠纷案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取证,掌握纠纷形成原因、事实和性质,为事后调解纠纷保全充分确凿的证据。建立伤残等级协商确认机制,由当事人双方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等标准,自行协商确认伤残等级、确定赔偿金额,做到方便快捷理赔。建立赔偿款先行支付机制,根据债权转让的法理,由商会从工伤保障基金中先行向工伤员工或工亡者家属支付调解协议赔偿款,事后再由商会向当事企业追索。建立调解协议履行保障机制,要求赔偿方向索赔方、调委会提供担保,或在调解协议中明确违约金数额,并酌情办理调解协议公证,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提高调解效能。建立矛盾跟踪排查调处制度,商会调委会要求工作人员每月到辖区企业走访一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建立统一台账,实行销账式管理。今年以来,共排查涉企纠纷93件、调处率达100%,出具法律服务意见书6份。建立重大纠纷快速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重大疑难、易激化且危害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商会调委会在做好调处稳控的同时,立即向辖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建立商会民调信息交流制度,每月编辑出版一期《商会调解之声》,发放到辖区会员企业、村委会和个体工商户,宣传法律知识,报道典型案例,提高企业和群众学法用法意识。建立部门配合联动制度,注重与综治、信访、劳动仲裁等部门的沟通互动,在当事人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环节,商会调委会协助到法院履行速裁程序,提高了调解效率和效能。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3.11.201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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