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司法局积极构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立体化工作格局
德州市司法局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构筑立体化法律顾问服务村(社区)工作格局,全面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创建法律顾问“五有”标准,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工作。依托法律服务工作站、司法行政工作室和党建办公室开展工作,做到“有场所”。法律顾问与村(社区)支部书记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建立稳定联系,做到“有人员”。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要求“一事一记、一村一档”,做到“有制度”。法律顾问定期到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严格履行“一岗八员”职责,做到“有运行”。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山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积极争取落实省市县三级法律顾问补助,做到“有保障”。
用好调度考核指挥棒,保持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成立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配档表和推进方案,实行“周统计、月调度”制度,对工作进行总结督导,做到“一周一跟进,月月有进展”。出台《德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对法律顾问考核工作建立电话满意度回访和实地考察两套评分体系,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切实推行法律顾问补助与考核挂钩,形成“补助看考核,考核看档案,档案看内容,内容看实效”考核工作链,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真正在基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增强法律服务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要求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2次,对村(社区)各类法律问题及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针对留守儿童、农民工和妇女等弱势群体,举办专题法治讲座。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活动周”,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进村(社区)、进集市和进校园等活动,集中开展法律服务,为基层法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全市共开展法律服务160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200余次,接受村干部及群众法律咨询2700余人次。